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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1日最深的渴慕

「你們務要警醒,在真道上站立得穩,要作大丈夫,要剛強。」(林後16:13)

「狂喜並不持久,但能開鑿一條道路,通往持久的事情。」(E. M. Forster)

什麼是靈性?最簡單來說,靈性就神的靈的臨在與活動。

今天的社會,是個靈性的社會、還是個世俗的社會?世俗文化的特徵就是「退化至事物與功能」的文化 (畢德生《顛覆靈性》)。事實上,世人都喜歡活在這文化裡,因為能擁有身邊的事物,確實是好事。但不須多久,我們會發現我們的心靈所曾經歷過的喜悅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厭倦和孤單,是的,在享受事物與其功能之中,我們卻愈感到孤單和苦悶。

最自然的反應,就是要攫取更多讓我們快樂的東西、投入更多叫人興奮的活動、嘗試更多新奇的玩意;多一個學位、多一門手藝、找更好的工作…… 可惜,這一切都不能滿足我們的心靈。說到底,我們渴慕的,是物質和功能以外的東西,那就是與別人、以及與神那親密的關係。

教會又如何?我們期望在教會裡會感受到多一點溫暖,可惜,教會竟是我們感到最筋疲力盡的地方。我們心靈所渴慕的不是明明在詩歌、聖經和講道的信息、和互為肢體的關係裡?我們不是也熱衷於屬靈事物、不也是追求與神相交嗎?與世俗文化一樣,信徒以為事奉再熱心一點、聚會再多辦一些、執事會再開得頻密一點,我們便會更「屬靈」,或者是心靈會更好過一些。

我們必須明白,我們要成長,必須校正焦點,焦點就是耶穌基督;我們更必追求一身的明白經文、以及植根於靈修的傳統裡。我們要渴慕更深的靈性,在日常生活、和人際關係裡,經歷神真實的同在和說話。

要記住,靈性不是時興的玩意,而是最古老的委身的操練。靈性,是我們對神的專注和醒覺,引導我們就著現實世界和人群作出適切的反應。靈性,是最深的渴慕,以單單佇立於神面前為唯一的滿足。

默想:安靜下來,反省我對神的渴慕;我會怎樣描寫我的靈性;我是否從事務和活動中獲得喜悅。

祈禱:主啊,指教我何謂「持久的事情」,引領我培養專注的態度。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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