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1日為義受逼迫
「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人若因我辱罵你們,逼迫你們,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,你們就有福了。應當歡喜快樂,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。」 (太5:10-12)
受逼迫,反為有福,這好像有點反智。但我們要注意這裡說的「為義」受苦,並不是為自己的過錯或罪(彼前3:17)而受苦,「為義」的意思其實是指下一節的「因我」,意思是因為遵行神的旨意、不與世界同流合污、以致招他人討厭或排擠的意思。
誰是「為義」受逼迫的人?當然是耶穌自己(約7:7),還有跟隨祂的人、如雅各(徒12:1)、保羅(徒9:23–25)、司提反(徒7:54–60)等,都曾為義受逼迫,因為「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,也都要受逼迫」(提後3:12),這可以是身體、精神、人身自由等。每逢我們逆流而上、毫不妥協地討神喜悅時,自然會招惹人家反感。
「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!」這「福」列於八福之末,而且講得特別詳細,曲線點出忠於神的堅持,實是累積上述七項德行而來的,也是豐盛生命之最高表達。這些尊主為大的人,未必獲得人家的稱許,反而可能引來各種惡意的毀謗。所以主耶穌在這裡不但要安慰、激勵那些為主受苦的人,更要提醒我們,神所看重的各種美德,完全不是世人所看重的。
「應當歡喜快樂」原文是「踴躍歡喜」,不是「苦笑」,而是從心中湧出來的大喜樂,彷如使徒保羅在獄中仍滿有喜樂(腓2:17–18;4:4),足以說明屬天的喜樂,絲毫不會受環境所影響的。
默想:我有試過因忠心跟隨神而遭人惡意毀謗或排斥沒有,經過是怎樣的;我可以怎樣操練才不致灰心喪志、信心搖動?
祈禱:親愛的主耶穌,感謝祢在世經歷逼迫,為我們立了楷模,求主激勵我隨著祢的腳蹤前行。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