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6日孝敬父母
「當照耶和華所吩咐你的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」(申5:16)
十誡中的前四誡關乎人與神的關係,後六誡則涉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開宗明義的就是孝敬父母 (出20:12)。
「孝敬」的希伯來文是 kobad,有「敬重、尊榮」之意,與kabowd「榮耀」的字根相同;而希臘文的意思是「尊重」和「重視」,都是動詞,是我們的行動,所以,經文說的孝敬父母,就是要存著尊敬的態度來對待父母,在言語和行為上表達出來。
神極之注重孝道,在舊約中有十誡,在新約中亦重複說:「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」(弗6:1-3) 。讓我們注意,這是唯一一條聲明得到長壽應許的誡命,並不是父母得福,而是兒女得福。「得福」的原義是「快樂」,孝敬父母不僅指使他們自己快樂,也讓神快樂,而「得以長久」就是長壽 (申4:40;5:33) 。
大有智慧的所羅門王,也敦促兒女要尊重父母 (箴1:8;13:1;30:17) ,要尊重父母口中和默默的教導;耶穌是神的兒子,也順從地上的父母 (路26:39) ;祂也以孝敬父母這誡命來提醒法利賽人 (太15:3) ,他們只在行為上遵從律法條文,但內心的動機不純正,這並不是神所喜悅的。
還有一點,我們孝敬父母,但並不等如我們凡事都要依照他們的的指示行事為人,特別是遇到那些遺背神心意的事,我們更加要留意,正如耶和華吩咐作為兒女說:「……不要遵行你們父親的律例,不要謹守他們的惡規,也不要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。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,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典章」(結20:18-19) 。
我們要學習的,就是存著尊敬父母的態度,與他們相處,萬一遇上意見分岐,便當以尊崇神為優先。這一點也不容易,特別是中國人的家庭,孝道就是聽話,不聽他們的話就等同挑戰他們作為父母的身份和權威,人與事也糾纏不清,十分難受。然而,讓我們將這誡命視為目標,是榮耀神的必經之路,並讓聖靈引領我們前進。
默想:想到自己的父母,有什麼即時的反應;聖經的教導是否要求太高;在我實際環境裡,我可以怎樣實踐孝敬父母。
祈禱:天上的父啊,求祢加我能力,學習成為討祢喜悅的兒女。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