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30日 愛
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(約3:16)
在基督教神學和倫理中,相信最為重要的一個字就是「愛」:最大的誡命就是「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、愛主你的神」,其次就是「愛人如己」(可12:30-31) 。此外,耶穌再給我們一條新的誡命,就是「彼此相愛」(約13:34-35) 。今天就讓我們再次默想什麼是愛吧。
「愛」這個字的含義廣泛:神的愛、父母的愛、男女之間的愛、 朋友之愛等。至於希臘文則指向四個層面:agape ,指「神聖的愛」或「犧牲的愛」(約3:16) ;phileo解作「朋友之愛」,多是個人的喜歡,主觀的感覺也較突出;eros 為「肉體的愛」;以及astorgos,是「親屬之愛」。
新約使用次數最多的是 agape,單是《約翰福音》,至少已有7次 (約5:42,13:35,15:9;15:10;15:13;17:26) 。它並不是一種情緒或感覺,而是一種行動,且是主動的語態:即是去愛、而不是被愛。因此,agape 最能描述神對世人堅定和犧牲的愛,即使面對那些不值得去愛、或使人失望的人,神的愛始終不變。
對於當代熟讀摩西五經的以色列人來說,這都是耳熟能詳的。不過到了新約時代,約翰所宣告的愛,卻來得有點震撼。約翰曾記載一位法利賽人、又是猶太人的官,晚上來求見耶穌;耶穌清楚向他說:「神愛世人」、而不是「神愛猶太人」(約3:1,16) ,字字擊中了這位自視極高「選民」的心坎。而這對話,也是新約聖經中第一次提到「愛」。
愛是雙向的,它期待有回應。舊約的律法吩咐人要盡心愛神,並感謝神的揀選和拯救(申6:20-25),這都要在他們的敬拜中表明出來,尤其表現於善待窮人、無助的人、寄居的外邦人、奴僕、寡婦和一切受欺壓及苦待的人。到了新約,最大的誡命就是「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、愛主你的神」,其次就是「愛人如己」(可12:30-31) 了。
假如今天耶穌站在我們面前,舊事重提,問我們一條祂在二千多年前曾問過彼得的問題:「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?」(約21:15-19) 我們會有什麼反應和回應?
祈禱:愛我們的主啊,赦免我們一直都是自我中心地愛,求祢感動我們的心,以祢的愛來回應祢的愛。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