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2日救贖的言語
「耶和華的律法全備,能甦醒人心;耶和華的法度確定,能使愚人有智慧。」(詩19:7)
「永恆主的律法完全,能使人精神甦醒;永恆主的法度 (同詞:證言) ,能使愚直人有智慧。」(詩19:7, 呂振中譯本)
有學者認為詩篇19篇是由兩首詩組成的:1-6節是第一首,主題是神藉著創造的奇妙來啟示祂自己,為讚美的言語;第二首是7-14節,主題是神的救贖,以色列人辜負了律法的言語,直至耶穌基督的救贖臨到,世人憑信心領受,這是救贖的言語。這兩首詩是完全平衡的,清楚表明神是誰。正如哲學家康德所說:「在我們上面的天空和內心的道德律,見證同一位上帝。」
創造之榮美、與律法之完美,竟然可以配合得如此天衣無縫。
談到「律法」(19:7),我們自然想到那些限制我們的娛樂和樂趣等,但這裡卻呈現一幅完全相反的圖畫 -- 律法能甦醒人心。「甦醒」的原文 nephesh 是指整個人,也包含「給予它生命」的意思,與我們所熟悉的「我來了是叫人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」(約10:10) 相映成趣;還有,它能使我們有智慧、且能為我們帶來喜樂和光明。
至於「法度」(19:8) ,也可譯為「相遇的地方」,表明在神與人立約中屬天的引領、與地上的人相遇。另一方面,出自神的訓詞和命令都是清潔的 (19:9) ,所謂「清潔」,是指純如黃金,其中沒有任何雜質,這也就是申命記6:5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愛你的神」所表達的標準,對神的愛該如黃金的純淨。
詩人自勉要「受警戒」(19:11) ,這個字文也指「照明」、和「報酬」。一方面律法要「照明」我們的前路,幫助我們對路上的危險提高警覺;同時,遵行神的律法,才是隨神的人所追求的終極賞賜。
最後,詩人想到自己的過犯,呼求神的赦免。這裡提到兩種罪:「隱而未現的過錯」(19:12) 、和「任意妄為的罪」(19:13) ,對於前者,詩人知道可以透過獻祭去解決(參考利未記) ;至於「任意妄為」,也是希伯來文稱為「專橫的罪」,相信就不是那麼容易對付了。
因此,詩篇的結束是詩人的禱告:
「耶和華我的磐石,我的救贖主啊!
願我口中的言語,心裡的意念,
在你面前蒙悅納。」(19:14)
祈禱:榮美的主啊,我多麼願意藉著我們上面的天空、和內心的律,來更深認識祢讚美的言語和救贖的言語。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