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9日愛神的四個層次
「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……」(約壹4:10)
我們愛神嗎?好難回答的問題喔!
Bernard of Clairvaux (伯爾納,1090-1153) 是中世紀教會的傑出人物,不單是政治顧問、行政人員、屬靈導師,最重要的是他是愛神的人,他曾這樣談論愛神的四個層次:
第一個層次是為自己的緣故而自愛:他所說的就是每人都有照顧自己的能力,知道做些什麼才是對自己有益;要是我們連這種能力都缺乏,那麼根本就沒有愛別人和愛神的基礎了。難怪成長始終要從自我認識開始。
第二個層次是為自己的緣故而愛神,:這種愛能推使我們超越自己,並向神呼求幫助和保護。不過要注意,我們並不是因為愛神而呼求祂,而是因我們需要祂而已。以上兩個層次都是比較自我中心的,是嗎?
第三是為神的緣故而愛神:這種愛是發自對神的信靠,正如另一位愛慕神的屬靈前輩 Jonathan Edwards (“The Religious Affections”) 所言:「並不是因為神向他們施行美善,而是因為神本身就是美善」。原來愛神的關鍵,是放下自我、清心一志於愛神。
最後這個層次,有點弔詭,就是為神的緣故而愛自己:今次所講的愛自己,是植根於我們與神的關係之中,所以它不再是自我中心、或自我感覺良好,而是提升至一種飽經熬煉的自愛,充滿了對神的順服和愛慕,以及對神榮光的渴望。
對我來說,第四個層次真是何等吸引,一方面它似乎太高超了,帶點凡人難以達致的味道,但同時它又像一道金光,引人入勝。無論如何,我相信當我們愈倚靠神、愈讀祂的話語時,我們會愈來愈像祂;況且叫我們得以長大成人的,是神永恆的心意。
默想:這裡談到的四種愛神的層次,我目前究竟在那裡;我又會如何向前邁進。
祈禱:我的靈啊,謙卑下來吧!軟弱的本性,靜止下來吧?我的心啊,聆聽神吧!求主憐憫。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