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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8日 生氣卻不犯罪


「生氣卻不要犯罪;不可含怒到日落,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。」(弗4:26-27)

生氣,是一種常見的情緒;只要是人、有思想有感情的人,就必然有這種情緒,差別只在於生氣的程度、以及生氣時的自制和之後的處理而已。

我們生氣,不礙兩個原因:一是我們認為某人該做或說什麼,但他沒有如我們所期望的這樣做或說,於是我們生氣;二是我們認為某人不該做或說什麼,而他卻出乎我們的預料,竟然做了或說了,於是我們生氣。二者都是源於我的心意得不著滿足、或自己的意見得不著尊重,繼而產生了惱恨、嫉妒、爭鬥、辱罵、咒詛等。

有些心理學家提及「心理按鈕」這學說,就是只要別人觸動了我某些過往的經歷、或固有的價值觀、信念如自我形象等,我們就會像被按鈕一樣,彈了起來,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。接著,我們會用用強烈的措辭和表情,促使令這些令我不悅的人就範,直至他們的言行乎合我的期望為止。

這可以是個無休止的惡性循環,我們愈想降服別人,便會愈操控;經文說:「生氣卻不要犯罪」,很明顯不是說我們不可生氣或動怒,反而是我們要退後一步,察驗那使我生氣的原因:是自卑、驕傲、自我中心、任性…… 在安靜之中,這些隱藏的心態會浮現出來,我們最初或者想反擊,然而只要我們正視它,將所想到的事和人都告訴神,然後轉眼仰望祂的恩典,不再執著誰是論非,盡量將生氣的時間縮短 ,「不可含怒到日落」,因為一旦讓怒氣延伸,就等同給魔鬼留地步,讓它乘機引誘我們說出或做出傷害別人或自己的事。

生氣卻不犯罪,從「心」開始,學會貼近神的心,放下執著和爭競;學會等忍耐,學會等待。

生氣卻不犯罪,從「身體」開始,作息有序,做做運動,飲食均衡;發現想生氣了,先停止說話,來個深吸深呼,呼求神的靈平靜你的怒氣。

生氣卻不犯罪,從「生活」開始,臨睡前反省今天所遭遇的事、說過的話,化成祈禱,讓神光照你可改善的地方;同時想想明天的日程,作好準備,預先將明天要做的事和要說的話交託天父,並以喜樂的心來迎接明天。

每天都讓自己有些微的改變,累積下來,你會發現原來真的可以不隨便動怒的。

默想:我經常生氣嗎?我通常怎樣表達我的怒氣?回想一件令你生氣或含怒的經歷,現在想起來有什麼感受?

祈禱:主啊,教導我分辨什麼時候該生氣、和怎樣正確表達這情緒,幫助我不要得罪祢。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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