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日 彩虹之約

「我與你們立約,凡有血肉的,不再被洪水滅絕,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。」(創9:11-13)
神繼續說:「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,是有記號的。我把虹放在雲彩中,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。」(9:12) 這是耶和華看見人類邪惡、以洪水毀滅地上一切生物之後,與挪亞立約時說的,也是聖經上首次提及神與人所立的約。
原來「虹」的原文是指「彩虹」(rainbow)或「弓」(bow)。舊約聖經哈巴谷書3:9曾提及「弓」 ,是神手中的一種武器;另外還有一個優美的比喻,說神在空中掛上祂的戰弓,是和平的記號。安息日既是神創造天地的記號,起初上帝創造天地,完工就「安息」了(創二:1-3),那麼而「虹」就是神不再毀滅天地的記號,祂也再次掛起祂的「弓」,重回安息。
彩虹總是在雨過天晴後出現,就是雨停了和太陽開始照射的交錯之間出現,那一刻空氣內塵埃少而充滿小水滴,便形成彩虹;單有陽光沒有雨水,不會有彩虹;人要看見彩虹,便得要接受雨水的降臨。
我們現在或者正被洪水所困,目下種種教人泄氣的狀況:邪惡昭彰、罡風敗德、禮崩樂壞、魑魅魍魎、惡人當道、好人受苦…… 終日引頸盼望彩虹出現;延綿不斷的濠雨,恍如洪水,非要把你摧毀不可。不要怕,創造天地的主仍在掌權,祂有足夠能力制止洪水,只要你願意懷著盼望等待彩虹,你終會發現在苦難與希望的交界之中,神的同在就要如這道彩虹般出現;在絶望與堅持的角力之間,你會瞥見神的應許從陰沉的雲層中顯現;剎那間彩虹成了一道拱橋,把天與地聯繫起來,讓我們與神相遇。
這個彩虹下的約定,也結合了上帝的審判和憐憫;這約不僅是管束,更是恩典。天邊一道又一道的彩虹,顯明造物主在隱秘處驚天動地的奇妙作為,訴說祂那永恆不變、永遠有效的約。
默想:魯益師(C. S. Lewis)曾這樣說:「凡不是永恆的事,必會被時間所淘汰」 (“All that is not eternal is eternally out of date”,對你來說,什麼是永恆;當你想起神與人立永約時,內心有什麼感受。
祈禱:與我立永約的神,求祢感動我,讓我更深經歷祢立約的愛和恩典,並時刻瞻望彩虹,與祢相遇。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