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2日 愛慕神的話

「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畫夜思想,這人便為有福。」(詩1:2)
我們可以怎樣表達愛慕神的心?其中一個途徑,就是愛慕祂的話。
大約初中的時候,學會了詩篇第一篇,覺得它很生動、很形象化,而且脈絡分明。當老師問我們要選擇那條路時,全班異口同聲說:有福的人/ 義人。至於長大後是否真的走在其中,就不得而知了。
無論如何,這詩一直在我心中。詩人開宗明義清楚說明有福的人的特質:消極方面,他們不會效法惡人的生活方式,不會同流合污。這裡三個「不」真的很生動,「不從惡人的計謀」、「不站罪人的道路」、「不坐褻慢人的座位」(新譯本譯作「好譏笑人」),都是牽涉日常生活的抉擇。
積極方面,就是「喜愛耶和華的律法」;「喜愛」在這裡強調「喜悅」和「喜樂」(參考耶利米書15:16),並不是平常喜歡某些物件或活動而已,而是全時間都「思想」著,原文指指指唸唸有詞,心有所感而默誦之。而「律法」就是「訓誨」,即是神的話,盛載著祂對以色列人的旨意。
然後詩人繼續描寫有福的人是怎樣的:他就像一顆樹,穩固地栽在溪水旁,為什麼是溪水,據學者說溪水是人造水道,保證樹得到足夠的水,不會受任何環境或天氣影響,因此它可「按時結果子,葉子也不枯乾」。 還有,有福的人,做事順利穩妥。
接著是惡人的情況,他們隨風飄搖,立場搖擺,經不起審判,最後滅亡,與樹的穩固和茂盛,形成強烈的對比。
這樣慢慢讀神的話,讀進自己的心裡去,進而反省自己愛神的心、以及是否願意應用到實生活中等內心動機,就是愛慕神的第一步。假如我們連認真地讀神的話都提不起勁,更遑論愛慕神了。
默想:信主至今,我愛讀聖經嗎?是什麼令我提不起興趣讀聖經,告訴神你的發現和感受。
祈禱:主啊,激勵我愛慕祢的話。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