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3日 委身

「耶穌又對大家說:『如果有人想要來跟從我,他就當否定自己,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然後跟從我。』」(路9:23 中文標準譯本)
耶穌每次傳道時,總吸引大批群眾簇擁著祂。這些人來自五湖四海,所懷動機各異;有些可能真的是慕道而來,或真心尋求醫治,然而亦有不少可能是出於好奇,甚或希望從祂身上得到什麼物質的好處。
有一次,耶穌這樣宣告: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姐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
耶穌這樣說,不是教唆群眾忤逆父母,相反,祂非常強調我們要孝順父母,事實上,耶穌之前千多年,耶和華已透過摩西頒佈律法,其中一誡是「當孝敬父母」;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也切切惦念著自己的母親。
因此,耶穌想表達的是,跟從祂並不是隨便的行動、不是精神寄托、更不是人生的點綴,而是委身跟隨,包含品格的更新變化、價值觀的確立,對生活有承擔,不畏首畏尾,接受耶穌為我的救主和人生的主。
因此,當一名年輕人 (該是財主,又是猶太人的官) 跑來跪在祂面前、問祂永生之道時,耶穌立即提到十誡,年輕人回應說:「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。」不過耶穌指出還缺少一件,就是「變賣你一切所有的,分給窮人」,還有他要立志跟從耶穌。從表面看,這年輕人好像已遵守所有律法,但耶穌察透人心,知道這人的問題所在,就是以金錢為他的主宰,於是一針見血地指出他所忽略的真理來。可憐這年輕人,原本意氣高昂的樣子,迅即臉色大變,憂憂愁愁地走了,因為他的產業很多。 (路18:18-23)
我相信神並不是說我們要變賣家產才可信靠祂,況且祂亦絕非希罕我們的財富,而是祂要挑戰我們是否真的認定祂是我們唯一可跟隨的,我們到底是否把祂放在第一位,還是祂只不過是可有可無、呼之則來、揮之則去的「宗教」而已。
默想:安靜下來,回到決志信主那一刻,想想那時的環境,想想當時最觸動你的是什麼,想想自己說過要跟隨主耶穌,以祂為救主和人生的主。心中有什麼感受?
祈禱:主耶穌,求祢時刻提醒我我已委身跟從祢,堅定我的心志。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