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2日 又聾又啞

「眾人分外希奇,說:『他所作的事都好,他連聾子也叫他們聽見,啞巴也叫他們說話』。」(可7:37)
耶穌在推羅、西頓一帶,為一位婦人的女兒趕出身上的污鬼之後,沒有直接回加利利去,反而往北,經過該撒利亞腓立比和低加波利才回去,繞了一個大圈。為什麼耶穌的行程會這樣?有學者說他該用這段時間與門徒緊密相處,教導他們,為日後差遣他們負起更多工作而作準備;也有說他為自己安排較長的安靜時間。無論如何,耶穌作息有序,工作之後總有安息,這生活的節奏實在值得我們學習。
到了加利利海,有人帶了一個耳聾舌結的人來見耶穌。耶穌領他離開群眾,到一邊去,醫治他。
耶穌醫治的方式各異,有次在耶利哥醫好瞎子巴底買的時候,正好相反,要門徒把他從路邊帶到群眾中央,目的是要把一直被邊緣化的巴底買,領回正常的生活群體,還他一個正常人該有的尊嚴。
但今次耶穌不僅一反常態,領他離開眾人到一邊去,還採用了一個我們沒有見過的醫治方式。一般來說,耶穌與患者見面時,總會問他「你要我為你做什麼」等問題,不過這次,耶穌竟二說不說,「用指頭探他的耳朵,吐唾沫抹他的舌頭」(7:33)。為什麼?不免有點突兀和不衛生嘛!
再細想,其實很簡單,因為耶穌知道這患者是聽不見、講不清的,就算耶穌怎樣說他也未必明白,於是耶穌索性用自己的指頭和唾沫觸摸他。
耶穌就是這麼無微不至,知道我們的難處,更重要的是體會我的難堪,甚至進入我們的具體處境,感同身受的與我們一起;我們聽得見,祂便說話:聽不見,祂便觸摸我們,務求我們的心靈得安慰,身體得醫治。
經文說:「他所作的事都好」,起初,耶和華立定大地的根基,以指頭立天 (來1:10)、以指頭寫下十誡 (出31:18),今天,祂仍親自觸摸,看著祂所創造的我們都甚好。
默想:對我來說,耶穌的觸摸是怎樣的,我有被祂觸摸過的經歷嗎?想到這些,有什麼感受?
祈禱:與人親近的主啊,吸引我走近祢、接觸祢、被祢擁抱。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