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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5日 只有一件事


「……但是最重要的只有一件事,馬利亞已經選擇了那上好的福分,是不能從她奪去的。」(路10:42)

最初讀這段經文時,覺得很難明白,因為我們心裡怎可能只得一件事?此外不同年紀、或人生階段,總會有這件事、那件事,總之不會只得一件事就是了。

後來,慢慢了解多一點,原來這裡是說最基本的一件事,只要這件事辦得好,其他的事自然妥當。

最基本的事是什麼?就是安坐在主耶穌跟前,專心聽祂講話;這就是「上好的福分」,是份渴慕,也是個選擇。

馬利亞明知按傳統和常理來說,她的「一件事」就是在廚房做飯,侍候家人和客人,但因為內心的渴望太殷切了,她毅然放下別人期望她那「一件事」,冒著被責怪的險,義無反顧的選擇了另一件事。

其實馬大的內心,何嘗不是只得「一件事」,就是為耶穌悉心烹調美味佳肴,讓耶穌好好放鬆一下,大快朵頤,於是不惜忙得團團轉,也在所不辭。可是,馬大卻不明白,在耶穌眼中,殷勤服侍,並不能取代親近祂這事;因為神所重視的,只得一件事,就是我們安靜地留在祂面前,聆聽祂。這單純渴慕祂的心,遠超過我們手上一切的事奉。

曾經有人這樣說:「基督信仰的核心,就是建基於世人可以認識和愛慕神這信念上,因為神先愛我們、而且認識我們。 ( The Lord of the Journey edited by Roger Pooley and Philip Seddon)

假如天地唯一的主,也採取主動,踏前一步,向世人全然傾倒和啟示祂自己,那我們還有什麼理由不向祂作出相應的回應呢?如果有的話,相信該是人類的自大和無知吧。

默想:讓我思想我生命中的一件事是什麼,神會認同我的這件事嗎?

祈禱:主啊,甦醒我的心靈,讓我專注在親近祢這事上。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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