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5日 受苦的意義
彼得前書4:1
基督教的靈性觀必需有苦難和犧牲等元素。受苦是召命的一部份,被召去跟隨神,和祂一同受苦。彼得提到基督既在肉身受苦,你們也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。
今天,這苦難是由多方面的因素構成的。「後現代」文化對家庭、職場、事奉等本質所產生對家庭、工作價值定位和意義的了解,其實說明了這些衝擊的真實性。所以,苦罪懸迷不僅是個人的試誘和掙扎,而是有更覆雜的因素。
後現代的理論強調解構,不再相信一些系統化的理論和解釋。但個別信徒在各自追求的方向中,仍然迷失。而一直以來,信徒在成長的掙扎方面仍然是真實的。彼得說:在肉身受過苦的,就已經與罪斷絕了。我們卻正正是不能斷絕,被很多不同的事物纏累。
斷絕,這裡彼得用了一個很特別的字,是嬰孩斷奶 (Weaning) 的意思。另一方面,這字詞亦有不需要或丟棄的意思。(Weaning from Old Habit)罪帶來苦,但受苦是生命得煉淨的過程,我們要靠主斷去或捨掉一切纏累我們的罪,並因罪而來的羞恥與罪疚。
最後,受苦的心志的意思是以受苦來護衛自己,這是多吊詭的說法,但也是真實和必需的經歷!
操練:安靜默想你生命中最感到被纏累的人事,將其中的感受告訴神。
禱告:主啊!讓我明白和體驗受苦的意義,但應允我,讓我更具體的感受祢的扶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