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見
生命有很多非常重要的邂逅。遇見耶穌是三十一年前的事了,而第一次遇見妻則是在二十九年前。
這些相遇的重要性在於你深深知道你已經不能失去了他/她們。
今晚見面的有認識了二十多年的門徒、學生、神學院的同窗;有過去十年在不同課程中跟隨我和妻學習靈修的,也有靈友、我們視之為老師的的朋友。今晚的主題是玩耍,之前有敬拜,之後有美食、karaoke、禮物、酒、但更重要的是我們不單再遇上,而且是更深的交流、真情的表白。這樣的遇見是我們都不捨得失去的!
握手、HUG、眼神的接觸、微笑、大笑....份量都很重;是如此真摯感人。歸途上,我問妻我真的值得別人這樣與我作伴嗎?我覺得我有太多的不足與不配。但因為神的恩典,我可以足夠、我可以配、我可以得到很多人間的祝福。
救贖主竟然捨身為這樣卑微的我,我能有更多的感恩嗎?抑或我會過份執著人間的歡愉,究竟甚麼才是不可失去的呢?
再次想起 George Herbert 的 The Pulley。
主啊,我對〈杯底的安息〉 的認識與體驗竟是這樣乏善足陳嗎...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