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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3日 第一手的經歷

約翰福音9:13-15

老師對學生說:「靈性是如此複雜的事,我可以怎樣對你們說明呢?或者我只能說的就是:靈性就是醒來或醒覺而矣。」說這句話的戴邁樂 (Antony De Mello)是個喜歡說故事的老師,或者,如主耶穌一樣,他深信故事更能使人明白真理。

無論是靈性或靈修,二者都要求我們親身的體驗。我們要明白靈性,讀多一點福音書的故事肯定有幫助。但靈性與靈修的分別,我們也需要弄清楚。靈性是屬於神而有的生命與性情,也是在神裡面的身份與地位,這些都是已成事實,是不會失去的。後者是生命的修持和跟隨,以致屬靈的生命在神愛中得以成長。因此,我們也可視靈修為操練。但靈修操練不是在作事,而是出於對神的渴求和仰望的生命表達。

所謂親身,也是第一手的,正如瞎子的親身經歷。我們都喜歡親身經歷的,不是嗎?親身的品嚐美食,親身的看美麗的風景,與好友共聚等等。但是,靈修呢?你說,難道就有假手於人的靈修嗎?但我們卻常常將從別處聽到的話看作是自己的親身經歷。那本書是如此說的,那位老師是這樣講的…我們總在引用別人的話,卻沒有親身去經歷。

耶穌將泥塗在瞎子的眼晴上,然後叫他去洗淨之後,他就看見了。耶穌已主動的施恩。祂的恩典表明在祂的臨在,祂聽到瞎子的呼求、祂關心和動工。但是瞎子必需聽到、起來,並去洗自己的眼晴。這個曾經只是坐在路邊行乞的人,在他起來的時候,就親身經歷了「我能夠看見!」我相信這看見必定是非常動人和震撼的。

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獨特的,也有自己的經歷或故事。我們需要看見嗎?你已經聽到神的呼喚了嗎?第一手的經歷不單獨特,並難以言傳。很多人的親身經歷,他們的悔改和決心都是使人動容的。我們必需繼續親身經歷神,在成聖的路上,延續這第一身的經歷。

操練:經歷個人真實的存在,你可以重溫你得救的經歷,你也可以接觸一下自己的呼吸、五官或身體。感覺一下你的心跳,想一想,你是如此實在,而神,就是愛著這樣實在的你。

禱告:主耶穌,無論我在何處,感覺如何,我願親身來到你面前,我不要作二手信徒,我要親身的經歷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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