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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靈明愛(四)

7)靈性有「(平)安而后能慮」 勞思光先生認為,「慮」應釋為「精思詳辨」。「安而后能慮」即是說能隨處自得然後方能精思詳辨。那即是說,人有了在靈性上的安身立命,對世事的一切就能以基督的心為心去精思詳辨萬物了。可惜今天仍有不少信徒信了主十多年,也有經常靈修生活的習慣,但只是仍在嬰孩狀態,只能喫奶,不能喫乾糧,這又如何可以有在主裡安身立命的靈命呢? 8)靈性有「慮而后能得(救)」 這裡所說的「得救」,不是指救恩上的得救,乃是指人一生的終極意義的得救。正如聖奧古斯丁所說的:「得其所止,歸回上帝安息。」靈性如此,神學也是如此。 查實修靈之道是一種看不見的事物,是有本末的。那是說真理有終始。我們若能明白修靈之道知所先後,則近基督之道矣。勞思光先生指「物」這個字是包含一個人的「意、心、身、家、國、天下等而言。由當前自覺向外步步擴充。直至天下,此中每一個段落都有一個對象。」同樣,靈性也是指向「意、心、身、家、國、天下等而言。由當前自覺向外步步擴充。」那是說,我們個人的靈性,以及神學的學習,不應只是止於個人的修養和學問,而是同時包括我們對身體、家庭、社會、國家大事,以及上帝國度的大任。這樣的靈性才能豁達開懷,生氣盎然,榮神益人! 總括來說,「修靈之道」是甚麼?以下就是筆者個人的答案: 修靈之道,在明明愛,在親(新)民,在止於基督。知基督而后有修靈,修靈而后能靜,靜而后能(平)安,(平)安而后能慮(處事精詳),處而后能得救(得其所止,歸回在上帝裡的安息)。物(靈修)有本末,事有終始,知所先後,則近(基督之)道矣。 筆者引用《大學》的大學之道與靈修的關係,可以說是「修靈明愛」的中國文化版本。那麼,我們又當怎樣實踐「修靈明愛」?德蘭修女的一生可以說是一個很真實的個案。就讓我們進入討論有關德蘭修觀。不過我得首先有一些聲明: 筆者只講論德蘭修女的靈性與德性,而不批評她的信仰,特別是她的天主教信仰與基督新教的分別。雖然我會提到她的信仰,但並不表示反對或贊同,而只是陳述而已。例如我會陳述她對馬利亞的信仰,對聖餐變體論的看法。 筆者相信耶穌基督是唯一的救主。在祂以外,別無拯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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